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将自己作品放在网上传播,还有更多的人热衷于在网上相互传送这些网上作品.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交流,增进沟通,分享快乐,传递友谊.而那些网上作品绝大部分是正面的,优秀的,和高品位的.正因为是这样,很多人才希望先睹为快,才觉得应该让自己的好友共同分享.同时,那些作品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几乎无所不涉及.可以说它在真正意义上涵盖了我们世间红尘,也成了现代网络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了.更有甚者,现在的网络是包罗全世界的,什么样的人们,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言论,什么样的文化, 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品种, 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主意,……都可以流传到网上去.当我们面对网络上滚滚而来的人世红尘,并在我们得到这些信息,知识,和享受之余,也会勾起我们对这个世界新的看法,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驱使我们自觉和不自觉地参与其中. 网络给了我们一个公平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的平台.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把各自的思想,意识,理念,乃至信仰,主义和灵魂真正融入到我们这个地球村中去,并让大家来共同评判和取舍,而不再是由极少数人说了算,或只受少数人控制.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大进步.假如古人有了我们今天科技手段的话,他们何须悲愤地看破红尘呢? 我们现代人是幸运的,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笑侃红尘,用一种更积极的生活态度去面对我们的现实世界. 网络是一个公平的舞台,是一个自由的天地,是一个轻松的乐园,是一个虚实兼备的世界.网络是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一个界面,它可以让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得不到的东西从虚拟世界里得到;同时它又可以让我们通过对虚拟世界的倾吐发泄后,带着更深的感受回到现实世界中来. 在网络上笑侃红尘,可以让我们尽情和真实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可以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读者和观众,谁也不会来过分地限制你,谁也不会在乎你说些什么? 你的思想和声音会自然地流入一个你从不知道的山涧河道,也许会在一个陌生的方向和空间发出一个你所盼望的回声;你的心声和倾诉会象一个荧火虫那样自由逍遥而不在乎有多么光辉,也许闪出的弱光永远无法到达黑色长河的彼岸.如果说过程比目的更有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就更需要一个有自由有民主有公平和有尊严的渠道.人们可以借此彼此自由地交流,而不必按任何人规定的方向去行使,也不必按任何说教去确定自己流向和目的.现代科技已经把这样一个难以被人控制的平台带给了我们,并为我们去创造更多更精彩的过程提供了可能.这让我想起凤凰卫视有一个很受欢迎的节目叫: “一虎一席谈”.它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叫做: “一虎一席谈,有话大家谈”. 其实谈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台可以让大家谈.同样, 今天的网络世界也为我们去网上笑侃红尘敞开了一个自由的大门. 既然是笑侃红尘,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什么条条框框,什么清戒规律,什么严肃严谨,什么假大空虚,统统可以把它们扔到一边去.只要不伤害他人,只要不违法乱纪,只要不违背人的普适价值观,谁都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们都可以用一种轻松自由的态度去面对和投入.笑侃可以包括我们的深情回忆, 笑侃可以包藏我们的喜笑怒骂, 笑侃可以包含我们的愤世嫉俗, 笑侃可以包涵我们的醉言不慎, 笑侃更可以让我们包揽各种各样的世界观.看今日,红尘何须看破,笑侃自有心态,网络提供平台,世界任我评说. 岂不乐哉,乐哉! 笑侃红尘当比看破红尘好,在虚拟世界里的调侃又比在现实世界里侃好,而在虚拟世界里再用不公开的方式调侃也许比公开的还要好.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挡不住日益发展的科技,现代不健全的制度堵不住信息自由地交流.我们不必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的言论自由天堂,在互联网降临我们人间的今天,谁都能幸运地尽享其强大的功能.我们可以游走在自由和禁锢之间,我们可以潇洒在民主和专制之间.你不必去在意那些不喜欢你的人,你也不用去担心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因为网络空间让你穿越的是一个没有主权的太空,在那里谁也无法声称自己有什么领太权.岂不美哉!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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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27, 2010

因果

这里说的是相对性在因果关系中的另一种可能性.绝大多数人会把遇到的一连串幸运或倒霉的事件看成是偶然的,因为他们都被一种时间序例造成的因果关系束缚着.似乎上帝只给了他们一种当事件发生以后回头去看才能知道的本能,而没有给他们事先就可知道的权力. 这就象是佛教中说的因果关系. 如果人或动物就只限于已有的五种感觉的话,那么这种因果关系也许就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问题是有谁能说人或动物的五种感觉已是我们找到的终极真理了呢? 显然谁都证明不了. 一个不能被完全证明的东西, 当然它就会有出现其它情况的可能. 正是这种可能,就为我们进一步的探索提供了各种想象的空间. 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去想这件事, 正因为我们事先不能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所以我们就会认为眼下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偶然的,是巧合,是运气,…… 现在让我们来作另一种假设,如果我们能以一种特殊的途径在事件发生之前就知道它将会怎样发生的话, 那么, 这一连串的事件就不是偶然的了,可以被人看作是必然的. 为了能更进一步地来思考,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
现有 A者的因A将会引出果A,而B者的因B可先等于A者的果A.同时 B者的果B也可以先等于A者的因A. 这样, 对于A者来说, 他所看到的事件由因A到果A可以被认为是偶然,而对于B者来说, 她所看到的事件由因A到果A就是必然的了. 因为他在事件按序发生的前面就看到了这种必然了. 也就是说, B者要能够与A者的时间不一样. B者的时间必须可以超前A者的时间, 同时B者的时间也可以滞后于A者的时间. 如果B者能做到这些的话, 他就能知道A者的将来和过去. 这里要强调的是:在上述条件下,B者是相对于A者的时间而言,他虽然能知道A者的将来和过去,但B者相对本身而言, 他是不能改变其自身的时间和其因果关系序列的. B者的将来只可能被别人提前看到, 以及B者的过去也只可能被别人滞后去看到. 也就是说, 预知将来指的是预知别人的将来, 而无法预知本身的将来; 同样,回看过去也指的是回看他人的过去,而无法回看本身的过去. 这一切必定是发生在相对的两者之间. 这就是我所指的相对性在因果关系和偶然与必然间存在的另一种可能性.
    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
1. B者要能够与A者的时间不一样?
2. B者的时间可以超前A者的时间?.
3. B者的时间可以滞后于A者的时间?
假如我们能发现这三个条件能同时存在的话,那么这种可能性就会存在.对于条件1. 我们知道只要两个天体的引力不一样,或两个天体的相对速度不一样, 他们的时间就可以是不一样的. 对于条件2. 我们知道如果B物体相对于A物体的速度接近或达到(也完全有可能超过光速,这是有争议的)光速的话,那么B物体的时间会变慢, 甚至可能接近停止. 这时,B者在某个相对的零时刻就会等于A者的已走过一个时段的时刻. 这就是我们说的: B者的因B可先等于A者的果A, 或B者的时间超前于A者的时间. 对于条件3. 我们知道如果B物体离A物体的距离 “足够”远的话, 那么B者就能回看到A者过去的历史.譬如:离我们最近的恒星半人马座比邻星有4.3光年远. 我们现在看到它光亮的那一刻,已是4.3光年以前的历史了. 假如我们再离它远点,我们还可以看到它更早的历史. 正是这个 “足够”大的空间距离,造成了B者的时间可以滞后于A者 4.3 光年那样大的时间. 最后一个难题就是B物体的往返速度问题. 假如B物体能够以难以想象的高速 (也许会快于或大大快于光速) 向外出去然后返回, 那么也许就可以把上述三个条件都连在一起, 在A者和B者两者之间形成一个因果关系交叉,或因果关系倒置的现象,从而发生在A者看来是偶然的事却让B者看到的是必然的事.
    就速度而言,我们目前所知道的人类和动物五官中最高级别的功能是视觉.它依来光速在传递信息. 如果把光粒子看作是物体的话,它的运动速度是每秒大约299890公里,而且眼睛接受光信号的特点是单向的. 现在我们所要寻找的B物体它要有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 它的速度要远远快于光速.
第二, 它的传递要双向的.
第三, 它要能与人或动物的某一种感官相联.
第四, 它最终也要能与大脑联通.
假如B者具备了这四个条件, 那么B者就可以在与A者相同的任意一个空间坐标点上看到A者的将来或过去,并在这种因果关系倒置的情况下, B者可将A者自认为是偶然的事完全看成是必然的事.
    人体特异功能现象的存在, 已经在预示着超光速的物质早已存在于我们身边了, 只是我们现在不理解罢了. 我们对很多事情的认识都会有个过程. 有些过程可能还是很漫长的.在1915年以前,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牛顿的绝对时间观是正确的,他们都认为空间与时间是分离的. 但自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诞生后,这种认识就被认为是错误的. 因为时间和空间是一个不可分开的4维体. 从1915年到今天,绝大多数人都同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认为光速是最高极限了. 任何东西的速度都不会突破光速的极限. 假如发现有超光速的东西,那么相对论就会被改写. 然而,这正是我们今天要想知道的东西. 当我们看到250亿光年背后的黑色空间, 当我们看到离我们越远的星体就越快地在飞离我们, 当我们看到宇宙中的黑洞现象,……. 我们自然都会对光速是极限这个问题产生疑问. 尽管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超光速物体究竞是种什么东西? 但我们已经站在了思考和探寻超光速物质的边缘了. 科学一直在突破人们的想象, 也许过不了几个世纪, 超光速现象会被小学生都认为是一个很普通的常识, 就象我们现在在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帮助下,比牛顿更容易去理解 TIME-SPACE 4维空间. 同时,我们目前对人脑复杂结构的认识还太少. 现在谁也不能断言眼睛所接受外界光粒子的速度就是我们所有感官接受外界信息的最高极限了, 或者说人脑所处理的视觉就是最高极限了.
   目前我们只能从现象上去设想这种相对性在因果关系和偶然与必然间存在着另一种可能性. 但将来总有一天,人们会从理论和实践这两个方面去揭示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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