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将自己作品放在网上传播,还有更多的人热衷于在网上相互传送这些网上作品.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交流,增进沟通,分享快乐,传递友谊.而那些网上作品绝大部分是正面的,优秀的,和高品位的.正因为是这样,很多人才希望先睹为快,才觉得应该让自己的好友共同分享.同时,那些作品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几乎无所不涉及.可以说它在真正意义上涵盖了我们世间红尘,也成了现代网络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了.更有甚者,现在的网络是包罗全世界的,什么样的人们,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言论,什么样的文化, 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品种, 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主意,……都可以流传到网上去.当我们面对网络上滚滚而来的人世红尘,并在我们得到这些信息,知识,和享受之余,也会勾起我们对这个世界新的看法,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驱使我们自觉和不自觉地参与其中. 网络给了我们一个公平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的平台.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把各自的思想,意识,理念,乃至信仰,主义和灵魂真正融入到我们这个地球村中去,并让大家来共同评判和取舍,而不再是由极少数人说了算,或只受少数人控制.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大进步.假如古人有了我们今天科技手段的话,他们何须悲愤地看破红尘呢? 我们现代人是幸运的,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笑侃红尘,用一种更积极的生活态度去面对我们的现实世界. 网络是一个公平的舞台,是一个自由的天地,是一个轻松的乐园,是一个虚实兼备的世界.网络是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一个界面,它可以让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得不到的东西从虚拟世界里得到;同时它又可以让我们通过对虚拟世界的倾吐发泄后,带着更深的感受回到现实世界中来. 在网络上笑侃红尘,可以让我们尽情和真实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可以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读者和观众,谁也不会来过分地限制你,谁也不会在乎你说些什么? 你的思想和声音会自然地流入一个你从不知道的山涧河道,也许会在一个陌生的方向和空间发出一个你所盼望的回声;你的心声和倾诉会象一个荧火虫那样自由逍遥而不在乎有多么光辉,也许闪出的弱光永远无法到达黑色长河的彼岸.如果说过程比目的更有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就更需要一个有自由有民主有公平和有尊严的渠道.人们可以借此彼此自由地交流,而不必按任何人规定的方向去行使,也不必按任何说教去确定自己流向和目的.现代科技已经把这样一个难以被人控制的平台带给了我们,并为我们去创造更多更精彩的过程提供了可能.这让我想起凤凰卫视有一个很受欢迎的节目叫: “一虎一席谈”.它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叫做: “一虎一席谈,有话大家谈”. 其实谈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台可以让大家谈.同样, 今天的网络世界也为我们去网上笑侃红尘敞开了一个自由的大门. 既然是笑侃红尘,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什么条条框框,什么清戒规律,什么严肃严谨,什么假大空虚,统统可以把它们扔到一边去.只要不伤害他人,只要不违法乱纪,只要不违背人的普适价值观,谁都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们都可以用一种轻松自由的态度去面对和投入.笑侃可以包括我们的深情回忆, 笑侃可以包藏我们的喜笑怒骂, 笑侃可以包含我们的愤世嫉俗, 笑侃可以包涵我们的醉言不慎, 笑侃更可以让我们包揽各种各样的世界观.看今日,红尘何须看破,笑侃自有心态,网络提供平台,世界任我评说. 岂不乐哉,乐哉! 笑侃红尘当比看破红尘好,在虚拟世界里的调侃又比在现实世界里侃好,而在虚拟世界里再用不公开的方式调侃也许比公开的还要好.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挡不住日益发展的科技,现代不健全的制度堵不住信息自由地交流.我们不必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的言论自由天堂,在互联网降临我们人间的今天,谁都能幸运地尽享其强大的功能.我们可以游走在自由和禁锢之间,我们可以潇洒在民主和专制之间.你不必去在意那些不喜欢你的人,你也不用去担心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因为网络空间让你穿越的是一个没有主权的太空,在那里谁也无法声称自己有什么领太权.岂不美哉!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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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17, 2011

器 官

在西方国家,人体器官是可以募捐的.只要个人签署一份有效的文件,就可以在死后由别人来执行其遗愿.人体器官的募捐事业也被列入了国家的法制轨道.勇于签署这份文件的人需要有高尚的情操,良好的道德,和个人的勇气. 有很多人不喜欢澳洲前总理 John Howard,可是他也是签署器官募捐的人,我们不得不对他表示敬意.人死后的器官同样可以挽救其他一些活人的生命.器官移植手术在许多国家医学界有着广泛的应用.可是,当死的人少而需要这种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多的时候,人体的器官来源就成了个问题.我们哪来那么多人体器官啊! 在墨西哥和一些国家,有些黑社会组织便串通一些执法部门,把有些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或者甚至用更黑暗的手法将某些人杀害来贩卖人体器官.这些都是天理不容的犯罪行为.在三十多年前,中国也曾经将被枪毙犯人的器官拿来分配给医院,去挽救其他一些病人.那时,在江湾靶场行刑的时候,边上就停着一些白色的救护车,里面坐着手拿冰桶和手术器械的医务务人员.他们的任务就是及时取下死者的人体器官,然后赶赴医院将这些东西送到正在手术台上等待着的医生手里.从整个过程看,被枪毙的犯人多数是被判决的,执行死刑的人员也是执法人员,那些取下死者人体器官的医务人员也是在抢救病人的,这些人好象都没有什么好异议的.但是,对于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在其本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在他们死后强行拿走他们身上的器官? 这已不仅是个法律问题,更多的是伦理道德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问题.人体器官是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力,也是人权的一个重要部分.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他们也应当有自己死后的尊严.我相信,现在中国可能不再会去干这种事了.假如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文明也在与时俱进.有一天,中国也一定会象西方那样出台一部人体器官及募捐法的,这是早晚的事.将来中国老百姓也会象西方人那样勇跃地报名签署人体器官募捐文件的.西方人做得到的文明,东方人应该也能做得到的.今天我们以敬佩的眼光看着John Howard总理,也许明天我们会把目光投向胡锦涛和温家宝. 假如一个信仰上帝的人愿意死后捐出自己的人体器官,为什么不相信神的共产党人就做不到呢?一个完全可以将自己遗体完整地作土葬的人都愿意把器官无偿地分送给其他人,为什么一个只能火葬的人就不能那样做呢? 其实人死后自己的器官是不带任何灵魂和意识形态的,别人怎么做那个死去的人都不会再在乎了.关键是在他们活着的时候我们要尊重其本人的意愿. 假如被判死刑的罪犯说NO的话,我们应该说OK. 假如John Howard说OK的话,我们就说Good.假如胡温什么都不说的话,那么谁都不能替他们作主,只能按过去的惯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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