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将自己作品放在网上传播,还有更多的人热衷于在网上相互传送这些网上作品.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交流,增进沟通,分享快乐,传递友谊.而那些网上作品绝大部分是正面的,优秀的,和高品位的.正因为是这样,很多人才希望先睹为快,才觉得应该让自己的好友共同分享.同时,那些作品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几乎无所不涉及.可以说它在真正意义上涵盖了我们世间红尘,也成了现代网络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了.更有甚者,现在的网络是包罗全世界的,什么样的人们,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言论,什么样的文化, 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品种, 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主意,……都可以流传到网上去.当我们面对网络上滚滚而来的人世红尘,并在我们得到这些信息,知识,和享受之余,也会勾起我们对这个世界新的看法,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驱使我们自觉和不自觉地参与其中. 网络给了我们一个公平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的平台.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把各自的思想,意识,理念,乃至信仰,主义和灵魂真正融入到我们这个地球村中去,并让大家来共同评判和取舍,而不再是由极少数人说了算,或只受少数人控制.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大进步.假如古人有了我们今天科技手段的话,他们何须悲愤地看破红尘呢? 我们现代人是幸运的,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笑侃红尘,用一种更积极的生活态度去面对我们的现实世界. 网络是一个公平的舞台,是一个自由的天地,是一个轻松的乐园,是一个虚实兼备的世界.网络是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一个界面,它可以让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得不到的东西从虚拟世界里得到;同时它又可以让我们通过对虚拟世界的倾吐发泄后,带着更深的感受回到现实世界中来. 在网络上笑侃红尘,可以让我们尽情和真实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可以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读者和观众,谁也不会来过分地限制你,谁也不会在乎你说些什么? 你的思想和声音会自然地流入一个你从不知道的山涧河道,也许会在一个陌生的方向和空间发出一个你所盼望的回声;你的心声和倾诉会象一个荧火虫那样自由逍遥而不在乎有多么光辉,也许闪出的弱光永远无法到达黑色长河的彼岸.如果说过程比目的更有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就更需要一个有自由有民主有公平和有尊严的渠道.人们可以借此彼此自由地交流,而不必按任何人规定的方向去行使,也不必按任何说教去确定自己流向和目的.现代科技已经把这样一个难以被人控制的平台带给了我们,并为我们去创造更多更精彩的过程提供了可能.这让我想起凤凰卫视有一个很受欢迎的节目叫: “一虎一席谈”.它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叫做: “一虎一席谈,有话大家谈”. 其实谈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台可以让大家谈.同样, 今天的网络世界也为我们去网上笑侃红尘敞开了一个自由的大门. 既然是笑侃红尘,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什么条条框框,什么清戒规律,什么严肃严谨,什么假大空虚,统统可以把它们扔到一边去.只要不伤害他人,只要不违法乱纪,只要不违背人的普适价值观,谁都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们都可以用一种轻松自由的态度去面对和投入.笑侃可以包括我们的深情回忆, 笑侃可以包藏我们的喜笑怒骂, 笑侃可以包含我们的愤世嫉俗, 笑侃可以包涵我们的醉言不慎, 笑侃更可以让我们包揽各种各样的世界观.看今日,红尘何须看破,笑侃自有心态,网络提供平台,世界任我评说. 岂不乐哉,乐哉! 笑侃红尘当比看破红尘好,在虚拟世界里的调侃又比在现实世界里侃好,而在虚拟世界里再用不公开的方式调侃也许比公开的还要好.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挡不住日益发展的科技,现代不健全的制度堵不住信息自由地交流.我们不必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的言论自由天堂,在互联网降临我们人间的今天,谁都能幸运地尽享其强大的功能.我们可以游走在自由和禁锢之间,我们可以潇洒在民主和专制之间.你不必去在意那些不喜欢你的人,你也不用去担心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因为网络空间让你穿越的是一个没有主权的太空,在那里谁也无法声称自己有什么领太权.岂不美哉!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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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10, 2011

遗 嘱

遗 嘱

刘建平

我们中国人一听到立遗嘱就有点忌讳,好象不太习惯主动地去做这件事.只有当事情临到头上,不得不面对时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一般的老百姓都有这种观念.在他们的生活中,有两件事会促使他们自觉早早地放上议事日程的.一件事是小孩将来上大学的教育金费的长期储蓄问题,另一个就是遗嘱.当一个家庭的财产超过三十万美元的时候,西方人一般会主动地联系自己的律师,或自己到有关部门索取立遗嘱证明的相关材料,开始准备或着手这项事宜.为什么? 一个字: 钱.就是让前人留下的财富有序,平稳和如愿地过度到后面的受益人手中.可以这样想象,假如没有遗嘱的话,就可能产生许多麻烦和纠纷.而届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的话,那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在澳洲,如果没有遗嘱,任何人都不能自然从他(她)人那里得到遗产,这当然就包括不动产或银行的存款.即使你是其配偶或子女也不行.因为,在法律上你既不是:Trustee,也不是Executor. 在这种情况下,要走完法律的全部过程就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有时甚至会遇到很多的周折.相反,只要有遗嘱,受益人可以直接从银行提取现金,可以去路局办理汽车过户手续,可以向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转名手续,等等,都比较方便. 恰恰是这一点,我们很多在海外的华人并不太重视.过去中国人比较穷,没有什么财产可以留下,加上共产党也不提倡对老百姓进行什么遗嘱遗产之类的教育,这就会影响到我们上代人和包括我们这一代人.可是如今中国的资本主义化在大踏步的发展,中产阶级将会取代无产阶级已经是一个不可抗拒的洪流,谁也无法漠视财产遗留的社会现象了.所以,今天来谈论遗嘱问题不再会遇到什么意识形态上的麻烦了.不过这些都是社会学方面的问题,也不是我们这里要说的重点.
最让人感到困惑的是立遗嘱的时间.当一个人在弥留之际立下的遗嘱,与其在活蹦乱跳身体健康时立下的遗嘱是不一样的.假如一个人自己真的感到不行了,还有立遗嘱的愿望和能力的话,这时吐出的真言可不象以前那样只是个备用的东西,当事人一定有让后人去照办的强烈愿望.为此,当事人会在这个最后的时候脑子里会充满对这类问题的担忧,从而很难让当事人在一种安宁的情况下走完最后的一刻.这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从常识上讲,人一旦死了,其肉体肯定会不复存在,而灵魂便成了人们唯一争论的问题.它去哪里了? 我们撇开不同的宗教说法,想想一个人在死前还满脑子在想着那个遗嘱的话,这在灵魂出窍的那一瞬间,又会带走什么? 假如有人说,什么都不会带走,那到痛快;但有人说,其灵魂会到天堂去的,那么有谁能知道去天堂的那个灵魂绝对不会把死前满脑子正在想着的那些遗嘱问题和烦恼也一同带去呢? 倘若你想问神父或方丈的话,他们绝对不会说: I don’t know或什么 “不知道”之类的回答, 怎么的也要拿个 “浆糊桶”在人面前掏几下. 现实生活里的律师是从来不会过问精神世界里的“浆糊桶”的,也不会去与神打官司的. 因为精明的律师知道,遗嘱是活人之间的 “买卖”, 死人不会再搀和在里面了. 可是神父和律师都不管生死边界上的问题. 他们都会把这种时间上的困惑推给对方.当然,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连想都不会去想它. 能在阳间想到先立好遗嘱的人本来就不多,更多的人连想都不想遗嘱,走了再说.反正自己死了,就让后面人去 Headaches一切吧.
看来还是应该早早立好遗嘱,千万不要在最后时刻去想这种烦恼的事,这也许是人的福气.咳,人可真贱.我们来时都没有什么生嘱,为什么死的时候要搞一个遗嘱?从来没有人会在自己出生前要求自己的父母如何如何生下自己,人们却会要求自己死后指导后面的活人来执行自己的遗愿,真是一种无奈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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