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将自己作品放在网上传播,还有更多的人热衷于在网上相互传送这些网上作品.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交流,增进沟通,分享快乐,传递友谊.而那些网上作品绝大部分是正面的,优秀的,和高品位的.正因为是这样,很多人才希望先睹为快,才觉得应该让自己的好友共同分享.同时,那些作品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几乎无所不涉及.可以说它在真正意义上涵盖了我们世间红尘,也成了现代网络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了.更有甚者,现在的网络是包罗全世界的,什么样的人们,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言论,什么样的文化, 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品种, 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主意,……都可以流传到网上去.当我们面对网络上滚滚而来的人世红尘,并在我们得到这些信息,知识,和享受之余,也会勾起我们对这个世界新的看法,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驱使我们自觉和不自觉地参与其中. 网络给了我们一个公平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的平台.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把各自的思想,意识,理念,乃至信仰,主义和灵魂真正融入到我们这个地球村中去,并让大家来共同评判和取舍,而不再是由极少数人说了算,或只受少数人控制.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大进步.假如古人有了我们今天科技手段的话,他们何须悲愤地看破红尘呢? 我们现代人是幸运的,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笑侃红尘,用一种更积极的生活态度去面对我们的现实世界. 网络是一个公平的舞台,是一个自由的天地,是一个轻松的乐园,是一个虚实兼备的世界.网络是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一个界面,它可以让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得不到的东西从虚拟世界里得到;同时它又可以让我们通过对虚拟世界的倾吐发泄后,带着更深的感受回到现实世界中来. 在网络上笑侃红尘,可以让我们尽情和真实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可以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读者和观众,谁也不会来过分地限制你,谁也不会在乎你说些什么? 你的思想和声音会自然地流入一个你从不知道的山涧河道,也许会在一个陌生的方向和空间发出一个你所盼望的回声;你的心声和倾诉会象一个荧火虫那样自由逍遥而不在乎有多么光辉,也许闪出的弱光永远无法到达黑色长河的彼岸.如果说过程比目的更有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就更需要一个有自由有民主有公平和有尊严的渠道.人们可以借此彼此自由地交流,而不必按任何人规定的方向去行使,也不必按任何说教去确定自己流向和目的.现代科技已经把这样一个难以被人控制的平台带给了我们,并为我们去创造更多更精彩的过程提供了可能.这让我想起凤凰卫视有一个很受欢迎的节目叫: “一虎一席谈”.它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叫做: “一虎一席谈,有话大家谈”. 其实谈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台可以让大家谈.同样, 今天的网络世界也为我们去网上笑侃红尘敞开了一个自由的大门. 既然是笑侃红尘,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什么条条框框,什么清戒规律,什么严肃严谨,什么假大空虚,统统可以把它们扔到一边去.只要不伤害他人,只要不违法乱纪,只要不违背人的普适价值观,谁都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们都可以用一种轻松自由的态度去面对和投入.笑侃可以包括我们的深情回忆, 笑侃可以包藏我们的喜笑怒骂, 笑侃可以包含我们的愤世嫉俗, 笑侃可以包涵我们的醉言不慎, 笑侃更可以让我们包揽各种各样的世界观.看今日,红尘何须看破,笑侃自有心态,网络提供平台,世界任我评说. 岂不乐哉,乐哉! 笑侃红尘当比看破红尘好,在虚拟世界里的调侃又比在现实世界里侃好,而在虚拟世界里再用不公开的方式调侃也许比公开的还要好.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挡不住日益发展的科技,现代不健全的制度堵不住信息自由地交流.我们不必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的言论自由天堂,在互联网降临我们人间的今天,谁都能幸运地尽享其强大的功能.我们可以游走在自由和禁锢之间,我们可以潇洒在民主和专制之间.你不必去在意那些不喜欢你的人,你也不用去担心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因为网络空间让你穿越的是一个没有主权的太空,在那里谁也无法声称自己有什么领太权.岂不美哉!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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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9, 2011

安 宁

安 宁

刘建平

在中国讨论安乐死话题的人,多少有些“前位”.只有那些曾经或正在受苦的名人,如:巴金,邓颖超等,他们的声音才会被人们关注.你想要政府去挑头或抗这杆大旗帜,那简直是天方夜潭.既使有这个心,也没这个胆.目前全世界在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可以“直接”安乐死,而美国的俄勒冈州和瑞士只能“间接”安乐死.加起来还不到3%.所以,它毕竟还是少数人能光顾的精神世界.
由于安乐死涉及到的法律和道德上的问题太多太多,很难被多数人接纳和通过.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何不让安乐死被人滥用的问题?至于安乐死对当事人来说,好象不会有太大的争议.本来这是一个涉及快要离世人自己选择的好事,却被旁人之间的问题憋死了.假如我们把“安乐死”当作一个虚拟的“人物”来看待的话,它事实上正走在了一个死胡同里,既没有“安”,也没有“乐”.
中国人为这种死亡取名为“安乐死”天生就有点奇缺.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人走到了想用“安乐死”的方法来面对自己的余生的时候,后面跟上这个“乐”恰当吗? 硬要当事人用那个 “乐”来处理自己的死亡,谁能乐得起来? 人走到这一步,已经不是当事人能乐不乐的问题了,而是他们能否真正得到安宁的问题.我想从人的心理学上讲,当事人并不是要求得一个“安乐”的结果,而是“安宁”.这才是实质性的东西.因为安宁包含了: 平静Peace,舒适Homey,安静Tranquillity, 明智Welfare.即使一个乐不起来的即将离世者,他们都不会拒绝这些东西吧?
在现实世界里,是很多活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让即将离世者安宁死, 是很多活人为了自己社会的“安乐”而不让即将离世者安乐死.更可笑的是,还有一些思想比较“崇高”和说话比较 “高调”的人认为:人应该坚强的活着,而不应该选择安乐死.可惜,有些事是不能把这些人也放在那个位置上试一下的,即便你是个英雄好汉,不选安乐选痛苦的话,那么也不应该要求别人和你一样嘛.难道那些愿意选择安乐死的人都是狗熊吗? 我想你去问问邓颖超,她会怎么回答? 人类社会应该给活人多一点合理的选择.我们活着的人常常对安宁这个词情有独钟,喜欢用它来描绘我们美好的生活.那么我们也应该把它分一点给那些即将离世的人.用一个违心而且做不到的那个所谓 “安乐”,还不如实实在在地给他们一个实惠的真正的可做到的“安宁”.
当我们再把安乐死问题转为安宁死问题时,会首先发现很多癌症晚期患者都会出现疼痛折磨和快速消瘦的现象.这已经不是药物能治疗的问题了,而是在拖时间.唯一还能派得上用处的药物只有:嘛啡,杜郎丁,安眠药等.这时,如果是一个已经昏迷不醒的患者的话,那么理应由家属和医护人员来替其决定一切.假如,这时是一个神智清晰,头脑非常健全的患者的话,问题就来了.因为人会有思想,会考虑问题,会提出要求,会……. 假如他们提出想早点结束这种没有意义的拖延,让自己的生命在一种安宁中终止,那么我们应不应该满足他们? 显然,这里举的是一种极端的例子,我认为无论哪个社会都应该首先考虑予以立法.至于其他情况,可以慢慢争论.再争吵一千年,巴金都不会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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