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将自己作品放在网上传播,还有更多的人热衷于在网上相互传送这些网上作品.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交流,增进沟通,分享快乐,传递友谊.而那些网上作品绝大部分是正面的,优秀的,和高品位的.正因为是这样,很多人才希望先睹为快,才觉得应该让自己的好友共同分享.同时,那些作品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几乎无所不涉及.可以说它在真正意义上涵盖了我们世间红尘,也成了现代网络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了.更有甚者,现在的网络是包罗全世界的,什么样的人们,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言论,什么样的文化, 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品种, 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主意,……都可以流传到网上去.当我们面对网络上滚滚而来的人世红尘,并在我们得到这些信息,知识,和享受之余,也会勾起我们对这个世界新的看法,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驱使我们自觉和不自觉地参与其中. 网络给了我们一个公平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的平台.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把各自的思想,意识,理念,乃至信仰,主义和灵魂真正融入到我们这个地球村中去,并让大家来共同评判和取舍,而不再是由极少数人说了算,或只受少数人控制.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大进步.假如古人有了我们今天科技手段的话,他们何须悲愤地看破红尘呢? 我们现代人是幸运的,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笑侃红尘,用一种更积极的生活态度去面对我们的现实世界. 网络是一个公平的舞台,是一个自由的天地,是一个轻松的乐园,是一个虚实兼备的世界.网络是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一个界面,它可以让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得不到的东西从虚拟世界里得到;同时它又可以让我们通过对虚拟世界的倾吐发泄后,带着更深的感受回到现实世界中来. 在网络上笑侃红尘,可以让我们尽情和真实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可以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读者和观众,谁也不会来过分地限制你,谁也不会在乎你说些什么? 你的思想和声音会自然地流入一个你从不知道的山涧河道,也许会在一个陌生的方向和空间发出一个你所盼望的回声;你的心声和倾诉会象一个荧火虫那样自由逍遥而不在乎有多么光辉,也许闪出的弱光永远无法到达黑色长河的彼岸.如果说过程比目的更有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就更需要一个有自由有民主有公平和有尊严的渠道.人们可以借此彼此自由地交流,而不必按任何人规定的方向去行使,也不必按任何说教去确定自己流向和目的.现代科技已经把这样一个难以被人控制的平台带给了我们,并为我们去创造更多更精彩的过程提供了可能.这让我想起凤凰卫视有一个很受欢迎的节目叫: “一虎一席谈”.它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叫做: “一虎一席谈,有话大家谈”. 其实谈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台可以让大家谈.同样, 今天的网络世界也为我们去网上笑侃红尘敞开了一个自由的大门. 既然是笑侃红尘,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什么条条框框,什么清戒规律,什么严肃严谨,什么假大空虚,统统可以把它们扔到一边去.只要不伤害他人,只要不违法乱纪,只要不违背人的普适价值观,谁都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们都可以用一种轻松自由的态度去面对和投入.笑侃可以包括我们的深情回忆, 笑侃可以包藏我们的喜笑怒骂, 笑侃可以包含我们的愤世嫉俗, 笑侃可以包涵我们的醉言不慎, 笑侃更可以让我们包揽各种各样的世界观.看今日,红尘何须看破,笑侃自有心态,网络提供平台,世界任我评说. 岂不乐哉,乐哉! 笑侃红尘当比看破红尘好,在虚拟世界里的调侃又比在现实世界里侃好,而在虚拟世界里再用不公开的方式调侃也许比公开的还要好.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挡不住日益发展的科技,现代不健全的制度堵不住信息自由地交流.我们不必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的言论自由天堂,在互联网降临我们人间的今天,谁都能幸运地尽享其强大的功能.我们可以游走在自由和禁锢之间,我们可以潇洒在民主和专制之间.你不必去在意那些不喜欢你的人,你也不用去担心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因为网络空间让你穿越的是一个没有主权的太空,在那里谁也无法声称自己有什么领太权.岂不美哉!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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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12, 2012

断臂贼

很多人都看过“断臂山”,可很少听说断臂贼的;有些人抓到过小偷,但极少有人抓到断臂贼的。我可真的逮到过缺胳膊的小偷,是个典型的断臂贼,而且还是个惯偷。绝大多数的小偷被人抓住后都会承认错误,可是这位断臂贼不仅不认错,还会与人讲理。别人说你偷窃的东西放在裤子的哪个口袋,是个什么东西,请你自己拿出来。这位断臂贼说“这是不可接受的”。那么营业员就只能请警察来解决了,于是这位断臂贼就拼命夺门想逃。可是商店的大门已经被关上了,断臂贼在门前就像无头苍蝇那样乱撞,这时怎么办?放人,无条件地放人。为什么?因为他是一个残疾人,我想任何只要是“正常”的人,看在其只有一条手臂的份上也应该为其让道吧?就是叫来了警察,他们又能怎样?面对这样的人难道再将其抓进去吗?断臂者偷东西没有人会说好的,将其看作是贼完全可以。可是良心又会告诉我们,残疾人是弱者,理应得到同情。法律和道德有时会让人的灵魂相互打架。从法律角度讲,可以将其治罪,然而从道德角度讲,抓断臂贼似乎是缺德的。我之所以形成这样的想法,原因是看到澳洲警察曾经在执法过程中的做作所为,给我上过一堂终身难忘的课。他们在我的店中抓到了一名精神病患者,问我她进来偷过东西没有?我说从录像机里看好像偷过支牙膏。警察说那支牙膏多少钱,我说上面的标价是$2.50。 于是那警察说“太好了,就凭这支牙膏,我们就可以让她被告上法庭”。天啊,一支牙膏,才几元钱,又个精神病患者,竟然四个警察能把她当动物一样硬塞进警车里抓走。从这以后,我觉得在道德上我好像帮了警察干了一回“坏事”,假如将来再遇到这样的事,就应该用“网开一面”来将功补过。果然,断臂贼真的给了我一次机会,放走了这位贼爷爷,我心里反而觉得也对得起上次被抓的精神病患者了。这不心里平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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