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将自己作品放在网上传播,还有更多的人热衷于在网上相互传送这些网上作品.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交流,增进沟通,分享快乐,传递友谊.而那些网上作品绝大部分是正面的,优秀的,和高品位的.正因为是这样,很多人才希望先睹为快,才觉得应该让自己的好友共同分享.同时,那些作品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几乎无所不涉及.可以说它在真正意义上涵盖了我们世间红尘,也成了现代网络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了.更有甚者,现在的网络是包罗全世界的,什么样的人们,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言论,什么样的文化, 什么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品种, 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的主意,……都可以流传到网上去.当我们面对网络上滚滚而来的人世红尘,并在我们得到这些信息,知识,和享受之余,也会勾起我们对这个世界新的看法,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驱使我们自觉和不自觉地参与其中. 网络给了我们一个公平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的平台.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把各自的思想,意识,理念,乃至信仰,主义和灵魂真正融入到我们这个地球村中去,并让大家来共同评判和取舍,而不再是由极少数人说了算,或只受少数人控制.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巨大进步.假如古人有了我们今天科技手段的话,他们何须悲愤地看破红尘呢? 我们现代人是幸运的,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笑侃红尘,用一种更积极的生活态度去面对我们的现实世界. 网络是一个公平的舞台,是一个自由的天地,是一个轻松的乐园,是一个虚实兼备的世界.网络是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一个界面,它可以让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得不到的东西从虚拟世界里得到;同时它又可以让我们通过对虚拟世界的倾吐发泄后,带着更深的感受回到现实世界中来. 在网络上笑侃红尘,可以让我们尽情和真实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发表自己的想法.你可以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读者和观众,谁也不会来过分地限制你,谁也不会在乎你说些什么? 你的思想和声音会自然地流入一个你从不知道的山涧河道,也许会在一个陌生的方向和空间发出一个你所盼望的回声;你的心声和倾诉会象一个荧火虫那样自由逍遥而不在乎有多么光辉,也许闪出的弱光永远无法到达黑色长河的彼岸.如果说过程比目的更有意义的话,那么我们就更需要一个有自由有民主有公平和有尊严的渠道.人们可以借此彼此自由地交流,而不必按任何人规定的方向去行使,也不必按任何说教去确定自己流向和目的.现代科技已经把这样一个难以被人控制的平台带给了我们,并为我们去创造更多更精彩的过程提供了可能.这让我想起凤凰卫视有一个很受欢迎的节目叫: “一虎一席谈”.它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叫做: “一虎一席谈,有话大家谈”. 其实谈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台可以让大家谈.同样, 今天的网络世界也为我们去网上笑侃红尘敞开了一个自由的大门. 既然是笑侃红尘,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什么条条框框,什么清戒规律,什么严肃严谨,什么假大空虚,统统可以把它们扔到一边去.只要不伤害他人,只要不违法乱纪,只要不违背人的普适价值观,谁都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们都可以用一种轻松自由的态度去面对和投入.笑侃可以包括我们的深情回忆, 笑侃可以包藏我们的喜笑怒骂, 笑侃可以包含我们的愤世嫉俗, 笑侃可以包涵我们的醉言不慎, 笑侃更可以让我们包揽各种各样的世界观.看今日,红尘何须看破,笑侃自有心态,网络提供平台,世界任我评说. 岂不乐哉,乐哉! 笑侃红尘当比看破红尘好,在虚拟世界里的调侃又比在现实世界里侃好,而在虚拟世界里再用不公开的方式调侃也许比公开的还要好.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挡不住日益发展的科技,现代不健全的制度堵不住信息自由地交流.我们不必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的言论自由天堂,在互联网降临我们人间的今天,谁都能幸运地尽享其强大的功能.我们可以游走在自由和禁锢之间,我们可以潇洒在民主和专制之间.你不必去在意那些不喜欢你的人,你也不用去担心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因为网络空间让你穿越的是一个没有主权的太空,在那里谁也无法声称自己有什么领太权.岂不美哉!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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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25, 2015

制久而生变

为什么许多国家都实行驻外使节或外交人员必须四五年轮换制度,而且作为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去坚定地执行?从大道理上说,国家派出的都是最优秀的儿女,他们都非常忠于自己的国家,甚至比对自己的亲人更忠诚。理应完全彻底和无条件地信任他们才对呀。不行,不能这样做。正因为人都有自己不可逾越的缺点和不足之处,或者说人即是最忠诚的,但人也是最容易在一定调件下出问题的。不说别的,假如一个外交官对他本来不属于他生命当中的事熟悉了,经过多年的努力他好像已经有离不开的感觉和想法了,这本生就已经是问题了。他们应该无条件地属于原来自己的国家,不属于国家派他们出去接触的这个偶然对象,他们应该像原来那样毫不犹豫地为了国家的利益在任何时刻听从召唤去果断地扔弃那些之后拥有的东西,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都与国家有过比婚姻证书更重百倍千倍契约。当你履行完契约后作出离婚决定或履行完国家的任务结束这段天赋的关系后,离开它,放弃它,背叛它,.....第一,国家和个人都不会象在合同期未满之时那样去计较和敌视当事人;第二,当事人在道德上是负责的,它不仅对自己负责,对国家负责,对配偶负责,甚至对她所向往的新对象也是负责的,第三,这时,当事人是自由的,国家是自由的,配偶时自由的,当时人的新对象也是自由的。这个新对象不一定是指真正意义上人,也可以指事和物。当事人会想,为什么国家不相信自己呢?这个提问本身就是问题。当事人也可以问,为什么自己目前心爱的配偶不相信自己呢?这个问题本身已经出现了可怕的信号。她们已经占据了一个更优越的地位便把原本的精髓忘得得一干二净,不顾国家的利益,不想现存婚姻的意义,只顾以后发生或出现的事件和人带给他们的快乐。国家这样做是对的,假如个人也吸取国家的经验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并将这个原则作为生活下去的准则,那么后果不会很惨。只有制度靠得住,人才靠得住。只有人都愿意心瑞诚服地从心底里接纳这种理念,并自觉遵守国家的原则和婚姻的契约,各方的真正利益才是稳固的和能达到安全的。否则人财两空,任何悲剧随时都会等待着任何人。既然国家都能做到四五年换,为什么个人不愿意这样?个人可以举出一万个理由来反驳,但是国家绝对不会因此更改这个科学的制度和已经长期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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